拒不配合疫情排查!乌兰察布6人被行拘,2人因发表不当言论被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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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小编整理了乌兰察布因为不配合疫情排查被行拘的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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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又有一些人无视疫情防控,甚至还谩骂殴打工作人员,前线工作人员为了大家安全辛苦,有些人却不明事理,对于这些人的处理支持警察叔叔
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的下场
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3日11时许,泉山街道满达社区宏基名苑小区居民张某某在小区入口测温后拒绝登记信息,欲强行闯入小区。
社区网格长、包联单位执勤人员、物业上前劝阻并按照规定要求其进行登记。张某某拒不配合,且推搡物业人员,阻碍社区及物业正常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报警后,集宁区泉山派出所迅速出警,对张某某依法进行传唤,在查明违法事实后,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集宁区公安分局白海子派出所对
一名谩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给予
行政拘留处罚
2020年2月4日上午十时许,白海子镇幸福家园小区防控疫情工作人员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工作时,在该小区公租房内居住的张某,因对办理该小区人员及车辆出入证的工作人员不满,对工作人员贾某、马某、王某进行谩骂及殴打,
后白海子派出所及时出警到达现场,将张某带离现场,经过调查取证,按照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在疫情面前对于无视法律法规的必须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截止今日白海子派出所共行政拘留1人,处罚2人,警告4人,批评教育100余人。
集宁区公安分局白海子派出所郑重提醒对于那些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对在一线的工作人员进行谩骂不听劝阻甚至殴打的必将给予严惩。
集宁区公安分局桥西派出所
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拒不配合
疫情防控工作的男子
2020年2月3日18时30分许,在集宁区桥西朝阳新村小区门口,孟某驾车拒不配合疫情检测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且辱骂工作人员,后孟某将车堵在疫情检查口长达40分,致使疫情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集宁区公安分局桥西派出所介入调查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孟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大家要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和公告要求,尊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开展工作,积极配合防疫、检查等各项措施,不要以身试法,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坚守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夜以继日始终站在防控疫情的最前线,不惧风险,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人民群众身前的第一道安全屏障。
至2020年2月3日丰镇市公安局公布对强行冲卡一名男子实施行政拘留消息后,时隔一日仍有这么一人无视法律,无视大众,一意孤行,不听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指挥,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如果您遇到警务人员或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排查或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时,请您一定予以理解和配合!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丰镇公安将全力维护好社会各项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亮剑、绝不手软。
察右前旗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旗社会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形成了共同防抗疫病的统一阵线。全旗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更是义无反顾、逆向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艰辛付出并努力取得成效。除了对外地人员进行仔细摸排、管控外,片警、网格员、医护人员、包联单位还对各辖区居民小区外来人员、小区车辆逐一进行登记并进行测温,确保对疫情起到有效管控。这些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理解。但也总有个别分子,无视大众,枉顾法律,骄横跋扈,做出违反决定、命令的违法犯罪行为。
2月2日13:30分,小区片警、文化局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在土镇红卫街天和佳园小区门口设卡开展疫情排查时,该小区居民杨某驾车回来,阻碍正常疫情防控工作,拒绝体温检测、登记,对工作人员进行粗暴推搡、拉扯、挑衅,并不顾他人安危试图驾车强行冲卡。
随后,察右前旗公安局土镇南派出所民警出警调查取证,对杨某依法进行传唤,在查明违法事实后,对杨某某给予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温馨提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旗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们都积极行动、无私奉献,为防控疫情贡献力量。公安民警、街道社区工作者更是餐风露宿、夜以继日、不计个人安危的站在防控疫情的最前线。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如果您遇到警务人员或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排查或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时,请您一定予以理解和配合!疫情面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是最好的选择,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绝不姑息!
商都一男子妨碍疫情防控
工作被警方拘留
2020年2月2日,执勤民警在南湖东区查控点执行疫情防控任务中,对过往的赵某某进行检查劝返,赵某某拒不配合民警执勤工作,无视执勤民警的劝阻与警告,多次干扰民警正常执勤,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依法将其传唤至商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经调查取证,赵某某行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商都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警方提醒,在疫情防控时期,人人不是局外人,请大家自觉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努力抗击疫情。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宁区一居民在微信群发布
不实信息被教育训诫
2020年2月3日,集宁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负责舆情监控专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能从医院采购医用物资及转发未经核实视频的消息。大队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过分析研判,迅速确定了网民身份,联合派出所社区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
经网安大队民警核实,该网民田某,因现在疫情严重,消毒液、酒精、口罩等物资短缺,便联系经销商,欲购买一部分医用物资平价售卖给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有需要的居民。但田某在微信群中转发未经核实的销售信息,称其购买的医用物资为医院直供,并发布了未经证实的视频,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鉴于田某主观并无从中牟利的本意,该信息也未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本着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大队民警对田某进行了教育训诫,田某对自己在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表示深刻悔过,并将自己的不当行为在微信群中对其他网民进行了告知,写下悔过书及训诫书,表示今后会积极配合政府和社区做好防疫工作,绝不再犯这种错误。
因图片涉密故作处理
网安民警再次郑重提示:
在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关键时期,广大网民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同心戮力,众志成城战胜疫情,绝不允许有利用网络及社交媒体混淆视听,制造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发表不当言论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查重处。
集宁区一居民在微博平台发布
不当言论被教育训诫
大队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过分析研判,确定了网民身份,联合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进行核查。
经网安大队民警核实,该网民彤某,2020年2月3日早7时许,在家中看到政府下发的关于防止疫情传播,封闭式小区管理的消息。彤某担心自己回不了工作地,心里产生不满,就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该条微博。
鉴于该信息未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本着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大队民警对彤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训诫,彤某表示在抗疫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对自己在微博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表示深刻悔过,马上删除该条微博,并写下悔过书,表示会积极配合政府和社区做好防疫工作,绝不再犯这种错误。
网安民警郑重提示:在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关键时期,广大网民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同心戮力,众志成城战胜疫情,绝不允许混淆视听,制造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发表不当言论或者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凡违反规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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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来源: 阿SIR普法 前旗公安 平安商都 平安集宁
|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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